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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2人公告

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 | 2022-03-11 13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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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满足城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,进一步充实公司力量,提升人员素质,现委托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报考条件

  (一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。

  (二)思想政治素质好,积极要求进步,工作责任心强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无不良记录。

  (三)有志于城镇建设发展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吃苦耐劳精神,服从工作分配。

  (四)身体健康,品貌端正,能适应本职工作。

  (五)具有良好的社会阅历,以及流畅的对外、对内沟通能力。

  (六)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。

  (七)有5年以上总账工作经验,3年以上房地产、建筑、商业、工业等总账工作经验,熟悉财务、账务工作流程,熟悉税务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,熟悉金蝶财务软件,熟悉电脑办公自动化。

  (八)财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,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优先录用。

  (九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报考。

  二、报考程序

  (一)报名

 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不接受网络、传真、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。

  1、提交申请。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15日-16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3:00-6:00期间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(滨海县人民路64号403室),填写报名表格,提交报考申请。每一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,报名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
  2、所需材料。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、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、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(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)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。

  3、报名资格审核。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,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,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。报名时,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《诚信承诺书》,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。

  4、报名费用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。

  报名咨询电话0515-89196060。

  (二)领取准考证

 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8:30至11:30期间,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(滨海县人民路64号403室)领取准考证。

  三、考试内容、时间、地点

 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,面试成绩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统一公布。

  四、体检和考察

 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(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,体检不合格)。

  因体检不合格、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,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一次性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。

  五、公示

 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。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签订试用劳动合同,试用期6个月,试用期满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
  六、待遇

  对符合条件,经面试、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,被聘用人员与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,为企业性质,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,工资每月6000元(交五险后)。

  七、纪律监督

  1、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2、县城发公司党委办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。监督举报电话:0515-68110191。

  本公告由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
  附件1: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.doc

  附件2: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.doc

 

 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
  2022年3月10日

  原文标题: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  文章来源: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(MD5:e052673d090f752778389fe81107226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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