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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射阳县公安局招聘92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

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| 2021-08-21 09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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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工作需要,经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(射编办函[2021]158号),射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警务人员92人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录职位及名额

  铁骑队员 52名

  留置管理辅警 4名

  专职巡防辅警 36名

 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一:《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工人员岗位表》。

  二、报考条件

  (一)拥护宪法和法律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公安工作,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。

  (二)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外形缺陷,无纹身,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,无口吃,无传染病,无心脏病,无手术后遗症;无色盲色弱。

  (三)高中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应聘岗位所在地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应聘岗位所在地。(具体要求请参照岗位表)

  (四)同等条件下,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、退役军人、见义勇为人员优先录用。

  三、报名

  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、地点

  报名时间: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7日(节假日除外)。

  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
  报名地点

  1.应聘岗位所在地派出所或农村交警中队。

  2.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警辅科(七楼)。

  (二)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

  1.报名材料

  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

  (1)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。

  (2)下载并填写附件二:《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工人员报名登记表》。

  (3)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,如有退伍证、摩托车驾驶证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,若户口不在应聘所在地需提供长期居住在应聘岗位所在地证明。

  (4)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
  2.资格审核

 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,在任何环节,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 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“苏康码”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(未到疫情风险地区),考试当天“苏康码”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,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,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。

  (三)其他事项

  1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
  ①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;②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;合同期内主动辞职两年内的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③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
  2.应聘岗位招录人数不足时,考试结束后,在自愿且服从调剂的未录取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至岗位招聘数。

  3.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射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,射阳县人力资源公司协办。

  四、考试方式、科目、时间和总成绩计算方式

 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,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进入面试。

  (一)面试

  1.面试人选确定: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直接面试。

  2.面试内容: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面试总分100分,设60分合格线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、应急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。

  3.面试时间和地点:见准考证。

  4.准考证领取时间:2021年8月31日下午2:30-5:30。

  准考证领取地点: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(七楼)。

  参加面试人员,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,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到本人,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(二)总成绩计算方法

  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,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  五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

  (一)体检

  考试结束后,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体检费用自理。

  总成绩相同时,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,面试成绩与学历均相同时,取系烈士、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、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人员参加体检,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(加试方式、时间另行通知)。

  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  (二)考察

 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考察,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
  考察按照《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进行考察。

  因个人放弃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(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)。

  (三)公示

 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

  (四)聘用

 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,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到县公安局工作。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。

  六、薪酬待遇

 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终止聘用关系。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,试用期结束后,工资按照《射阳县县直机关、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;提供意外伤害险,按规定发放服装,年收入不低于48000元(含五险一金),进入单位工作首月扣发1000元服装费,工作满一年后返还。同时享受“五险一金”待遇。

  采取一事一奖,对抓获违法犯罪人员、提供案件线索等信息,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。

  七、招聘政策咨询

  联系人:唐警官(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)

  咨询电话:18851559695

  0515-68683022

  八、招聘工作监督

 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《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盐人社[2010]252号)执行,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。

  监督电话:0515-82486026

  附件一: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.xlsx

  附件二: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.docx

  射阳县公安局

  2021年8月10日

  原文标题: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_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
  文章来源: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(MD5:1fb7c732ecd45b52cc2a9afeaa5a927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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